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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电工程学院“三全育人”考核评价体系



根据2020年制定的《机电工程学院“三全育人”工作实施方案》,为落实好“三全育人”工作,保证“三全育人”工作“质”与“量”双增长;也为了对开展“三全育人”的机电工程学院教职工所付出的劳动进行考核评价,特制订此考核评价体系。

一.考核对象:

机电工程学院党团总支、辅导员办公室、院委会及行政教学秘书办公室、机电实验中心及全体教职工。

二.考核办法

1.机电工程学院党团总支、辅导员办公室、院委会及行政教学秘书办公室和机电实验中心,共分为四个考核基础单位,以单位为基础进行考核。根据《机电工程学院“三全育人”工作实施方案》中确定的内容,每个学年考核周,提交本单位开展“三全育人”工作的总结报告。报告主要内容应涵盖:本学年开展“三全育人”的项目名称、内容简介、时间、参加人数和取得的效果;参加学校及其它相关部门组织的与“三全育人”相关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、会议情况;工作的不足和今后工作计划。根据报告内容评选出当学年度开展“三全育人”工作先进单位。学院将为取得“三全育人”工作先进单位颁挂机电工程学院“三全育人”先进单位牌匾,并为主要成员(1-3名)颁发“三全育人”先进单位突出贡献成员荣誉证书。

2.机电学院教职工个人的年度考核,将结合“三全育人”工作内容一起进行。学院在教职工年度考核中,以师德师风作为评选优秀的首要条件,凡是被评为年度考核优秀的教职工,必须在“三全育人”工作中做出了较为突出的成绩。凡是出现违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,年度考核一律评定为考核不合格。

3.对于课任教师,应结合自己所教课程的特点,有机融入思想政治教育的元素和内容。保证每门课设置有两个以上的思政和品德教育的示例,并在期末提交的课程总结和年度考核报告中有所体现。对于完成以上所述课堂思政工作的课任教师,每个考核年度记入个人服务性工作量20小时。对于未能如期完成课堂思政工作的,在当年度服务性工作量中计减20小时。

4.对于专职辅导员,要求在塑造大学生理想信念、示范党员形象、弘扬文明道德、强化学风建设、树立诚信做人思想、培育创新能力、励志扶贫助学、提升文化素质、组织社会实践活动、坚守心理健康疏导等方面均有工作建树,学年度考核时根据年度总结报告中“三全育人”工作的领域数量和取得的效果综合评价优劣等级,按总评价权重的10%记入年度考核累加分数。

5.对于机电实验中心课任教师,除按课任教师“三全育人”考核要求(第3项)外,在年度考核中则按评价权重的10%记入年度考核累加分数。

6.对于行政和教学秘书,主要考核服务于“三全育人”工作的内容是否饱满?服务于教学第一线教师的评价是否优秀?服务、组织和落实各项“三全育人” 工作是否及时、有效?在个人年度总结报告中必须有所体现。按总评价权重的10%记入年度考核累加分数。

7.为促进学院“三全育人”工作开展,每年学院将评选出1-3名“三全育人”先进工作者,予以颁发荣誉证书和小礼品。

8.本考核评价工作授权机电学院“三全育人”工作领导小组实施。

9.每年度“三全育人”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公示、无疑义后生效。





机电工程学院

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

机电学院“三全育人”工作领导小组


2020617